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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千里行-琼华if线

兴趣使然的瑟琴写手2026-05-30 20:38:42


而他虽然已失去了所有官职,却仍未失去昔年举子的功名,便以白衣教授当地人学问。更兼他性格刚强,到了此地之后,竟然如同上古时代的儒家一般,将射,御等技法重新捡了起来,再加上藏书里的几本昔年连襟赠予自己的礼物——戚继光将军的兵书著作——教演起民众如何抵御前来劫掠的异族。几次相互冲突之后,百姓也慢慢认可了这位外乡人。
许是这份德行让命运给了他一点回报,当他已不再抱找回女儿的期望时,琼华回到了他的身旁。


【1643,大明崇祯十六年 变乱之刻】
“醒醒啦,小羊——接下来还得赶路呢。”
琼华站起身,轻轻牵住男人的手,跟着他慢慢走在山路上。
山路又危险,又可怕,听说,有成群的大虫,会吃掉每一个行人,为首的大虫有吊睛白额,一掀,一扑,一剪,就算是最厉害的好汉也会因此而感到畏惧。
但跟着身旁的这个男人,她不可思议地不害怕。哪怕有老虎在,他也能轻轻松松地打赢。
柔软的指尖牵着他粗糙的手掌。他的手掌上有厚厚的老茧,那只手是杀过人,杀过不止一人的手,手背上还有伤;可是他的眼神却很温暖,那不是惯于杀人者的眼神,反而令人依赖,就像父亲那样,令人抓住了就不愿意放开。
他的另一只手握住了刀。琼华看过他挥刀的样子,那骨节分明的手握住武器,平静地站在大群敌人之间,显得孤独而英武,那一次,他说要和叛军决斗,让她们几个都活下来,然后他真的就赢了下来——普通的士兵也好,那有着惊人气势,自称闯将的男人也好,都被他打败,那样子,像极了话本中的英雄,令人想要紧紧拥抱上去。
她好想继续看下去,看他华丽地带着她杀出重围,一只手像现在这样扣住她的指尖,另一只手握住武器,像是狼保护着自己美味的猎物。
尽管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凭借刀之外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嗯,良爷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可是,这么晚了,我们是不是该……嗯,休息,就寝了?”
犹犹豫豫,但最后还是怯生生地说出口,她轻轻扯着自己的裙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像过往一样温柔又乖巧。
休息和就寝这种事,无论如何都不该由女孩子对男人说,尤其还是独身的女孩子对独身的男人。
“是么?你好像不是太困吧?”
男人将刀慢慢放回刀鞘,低下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还是说,你比起就寝,更想被吃掉?”
——她不愿承认,怎么能承认呢?没有出阁的女孩子,主动承认这种事也太淫乱了,这,这样会嫁不出去的……
“嗯唔!嗯啾……啾……咕噜……”
可良就那样强吻了上来,像是掠夺着小羊的狼那般,勾起她柔软的双腿,将她强行压倒在地面上。柔嫩的芳唇被男人粗暴地啃咬着,指尖也随之而掀开她的裙摆,仿佛那强壮的狼要将她这只小羊周身白腻的肌肤用爪撕裂般来回抚摸着她娇嫩的裸躯,每一次动作都那么粗暴又激烈,在那小巧的臀瓣与大腿上留下指痕。
可是她没办法拒绝。
怎么能拒绝呢?她是他的猎物啊,猎物是选择不了自己的命运的,无论是从何处吃起,都是按捕猎者的想法来。
比起这点,更加令她感到面红心跳的是,哪怕她能够拒绝,她也不想拒绝。
“唔……唔啾……良爷……啾噗……请您……温柔些……我,我还很小……”
——舌头纠缠着拉出一道细丝,在她的呼吸几乎抵达极限的时候,良稍稍松开她的嘴唇,再贪婪地从她的脸颊亲吻到脖颈,手指扯开衣带钻进衣领,肆意揉捏起她那饱满的胸部。
“我虽然不吃小羊,但琼华你已经长大,不是小羊了,所以你逃不掉了。”
悲鸣着,或者说是半推半就地呻吟着,琼华突然睁开了眼睛。
糊着纸张的窗外,已透射入明媚的朝阳。她将不知道什么时候掩住嘴的被角推开,红着脸颊下床,铜镜中映照出她通红的脸颊。
二十一岁,是当嫁人的年纪了。
或者说,二十一岁尚未嫁人,已是太晚了。
尤其是对于琼华这样蕙质兰心,容姿端丽的少女,尤其是她除了容姿端丽之外,更比起寻常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多出了一份聪慧与坚强,毕竟,她曾经历过那样的旅程——几乎被送往洛阳当做小羊吃掉,那之后,先在鸢小姐的客栈中做了一段时间账房,后又跟随鸢小姐前往江南之地,在浙江找到了昔日父亲的挚友林大人,然后才艰难地回到父亲身边。
所以她既有大家闺秀应有的知识——知书达理,为父亲担负着文书工作,亦掌握了那些被高贵的士大夫们视为九九贱技⑥,却又不得不在生活中用到的算术,审计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