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色情》第七章 杀人和献祭
4.1 引入
第七章标题虽然是杀人和献祭,实际讲的不是杀人和献祭,应该说是动物性和焦虑,不过看完也就能明白标题没差多少,就是浅层(标题)和深层(动物性和焦虑)的区别而已。可以说这章依然在介绍僭越——远古人类对僭越的尝试和满足焦虑的僭越,所以没有很复杂的内容,把握住僭越即可。
4.2 原文+导读
4.2.1 死亡禁忌的宗教反抗,献祭和神圣动物性的世界
战争杀戮欲望的完全爆发在其整体上超越了宗教领域。而献祭与战争一样是对杀人禁忌的反抗,反过来又是典型的宗教行为。
的确,献祭首先被视为一种奉献祭品的仪式。它也可以没有流血特征。我们要注意,常见情况下,血祭宰杀动物作为祭品。通常动物是替代用的祭祀品:文明在发展,将人作为祭品似乎太过骇人。但是最初,用动物替代人作为祭品并非动物献祭的起源:人体献祭在时间上离我们更近,我们所知的最古老的献祭仪式是用动物作为祭品。很明显,在我们眼中将动物和人分离开来的深渊其实产生在驯养动物之后,在新石器时代才有。禁忌倾向于将动物与人分开:其实只有人遵守禁忌。但在最早期的人类看来,动物与人是没有区别的。动物不遵守禁忌,所以与人相比,动物首先具有更神圣的、更具神性的特点。
「最开始拿动物当祭品是因为动物更神圣,不是用来替代人。」
对于大多数文明来说,最古老的神明是动物,与从根本上限制一个人的至高无上的禁忌毫无干系。首先,杀死动物或许启发人产生一种强烈的渎圣感。被集体处死的祭品承担了神的旨意。献祭将祭品献给神,将其神性化。
成为祭品的动物被神圣化了,但是作为动物它原先就是神圣之物。神圣这一特点表明了一种与暴力相关的诅咒,而动物也并没有放弃让它毫无企图、以纯粹的自身冲动而行动的暴力。最早期的人类认为,动物不可能不了解这一条基本法则「暴力受到诅咒」;动物只可能不了解其冲动本身,也就是说这种暴力是对这条法则的违背:动物尤其违背这条法则,有意识地、以至上的方式违背这条法则。不过,动物的暴力尤其通过作为暴力顶点的死亡被激发出来,并完全支配动物。死亡这种暴力是神性的,将祭品提升到高于平庸世界的高度,而人类正是在这个平庸世界中过着总要算计考量的生活。与这种总要算计考量的生活相较,死亡和暴力极度兴奋发狂,无法在规定人类社会生活的规则和戒律的遵守中停止发狂。在原始朴素的意识里,死亡只因冒犯、违反规定而起。死亡再一次以暴力的方式颠覆了合法秩序。
「最早期的人类认为有这样一条规则:暴力受到诅咒,也就是导读其一谈到的尸体(死亡暴力),暴力会杀死存在,而且最早期的人类不会去区分人和动物,于是就认为动物应该知道“暴力受到诅咒”,但古代人类发现动物完全不像人类那样去“发现”禁忌来保护自己,动物“有意识地”向暴力开放(任由其侵犯),在原始人类看来,动物本质就是“僭越”,动物存在即是僭越,所以动物就是神圣的,而当动物死亡时,其代表的僭越(暴力)达到顶点,“在原始朴素的意识里,死亡只因冒犯、违反规定而起。”,所以动物死亡意味着规则(暴力受到诅咒)生效,通过动物(原始人当作其是人)的尸体,再一次看见暴力的颠覆,看见了死亡背后暗含的东西。」
死亡让作为动物本质的僭越特点得以完善。死亡进入动物存在深处;正是这血腥的仪式揭示了这一深处。
现在我们重新回到引论中给出的主题:“对于我们这些不连贯的个体存在来说,死亡有着存在的连贯性的意义。”
关于献祭我写过:“祭品死亡,而在场者具有揭示其死亡要素的性质。这一要素很可能就是宗教史学家命名为神圣之物的东西。神圣之物,正是存在的连贯性,是在严肃仪式中,向专注于不连贯存在的死亡的那些仪式参与者所揭示的存在的连贯性。由于献祭中的死亡是暴力死亡,所以有存在的不连贯性的中断:继续存在的、笼罩在寂静之中的焦虑的参与者所感受到的,是存在的连贯性,祭品也具有了存在的连贯性。只有在宗教的庄严肃穆、团体参与条件下,只有靠蔚为壮观的死亡仪式,才能揭示平日难以察觉的东西。另外,如果我们个人没有宗教体验,即童年时期的宗教体验,我们就无法想象参与者的存在中具有的隐秘的东西。一切均让我们相信,原始社会献祭的神圣之物在本质上与当下宗教的神是相似的。”(1)